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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指导全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宁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分为八个部分共计23条。从准确把握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责任、切实保障乡村平安建设、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法治建设、乡村民生民利、乡村文化振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等方面,对全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作用,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要深化外部协作,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协作,增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整体合力,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6/3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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