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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典型案例二】: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案例二: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寻衅滋事案

  按照防疫要求,某村委于2022年4月25日组织第十轮全员核酸检测,并要求参与检测人员遵守间隔一米距离等检测秩序。当日15时许,袁某某酒后步行至村委核酸检测点,在排队等候检测期间,现场维持秩序的村委工作人员发现其没有同其他排队检测者保持一米间距,遂对其进行劝阻,但袁某某拒不服从,并对现场村委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殴打,随后在现场排队的多名群众上前进行制止,袁某某转而对劝阻的群众进行殴打,并致3名群众轻微伤。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带领辅警等到达现场依法对袁某某进行传唤,袁某某拒不配合,继续辱骂村委工作人员,民警随后强行控制袁某某并将其带上警车,袁某某在警车上激烈反抗,不断踢、踹出警人员,致1人轻微伤。2022年4月26日,公安机关以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并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检察机关介入后,通过查阅卷宗和现场监控认为,仅将袁某某致伤辅警的行为评价为妨害公务,并不足以全面评价其行为,袁某某在核酸检测现场对维持秩序的村委工作人员实施殴打的行为也涉嫌妨害公务罪,建议侦查人员进一步固定村委工作人员系根据疾控部门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并维持现场秩序的证据;同时,袁某某随意殴打其他群众的事实涉嫌寻衅滋事罪,应进一步补查被殴打群众的证言及损伤程度。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提出建议,于同年4月27日对袁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的事实立案侦查。同年5月10日,检察机关以袁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6月28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审查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html/2022/dxal_0711/21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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