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廉政时评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警示案例 > 正文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从辉受审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2月5日上午,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从辉利用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院长、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考生招录、案件处理、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9.1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从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从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通讯员成蒙蒙 司道海)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政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廉政时评网 lzsp.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