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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上树立湖南检察标杆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8月29日下午,省检察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九次(扩大)学习研讨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开展研讨交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在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上树立湖南检察标杆,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中,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研讨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张恒洲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第十一检察部汪志勇同志传达全国、全省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作中心发言,其他院领导和4名内设机构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叶晓颖指出,要坚持谋深抓实,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把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谋划,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党支部“三会一课”和青年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学习分享、撰写体会文章等活动,确保学习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警,迅速在全省检察机关兴起学习热潮,不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走心。

  叶晓颖强调,要坚持学深悟透,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真理力量。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与第一、二、三卷作为一个整体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结合起来,学懂弄通、悟深吃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知原义悟原理,深刻感悟《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蕴含的真理、哲理、道理、学理,进一步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过去为什么能成功、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认识,加深对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的理解,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学出坚定信念、学出责任使命、学出政治担当。

  叶晓颖要求,要坚持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对照中央和省委、最高检、省院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落实“质量建设年”和“基层建设深化年”要求,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思考、应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湖南检察工作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8/1564444458525655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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