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贩卖“笑气” 团伙“黑吃黑” 18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笑气”成为了某些非法经营团伙的牟利工具。这些团伙因利益纠纷爆发激烈冲突,在夜幕下的长沙街头上演“黑吃黑”。
近日,由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锋、曾江等18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万元至25万元不等罚金;以抢劫罪判处参与“黑吃黑”的李锋等7人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4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5月16日,李峰与曾江因存在竞争关系,便纠集10余人以交易“货物”为由诱骗曾江的送货司机路鑫到指定地点,随后收走他的手机,殴打强迫路鑫告诉其曾江存放“货物”的仓库地点,用石块砸开仓库门锁,将仓库内的“货物”全部运走。当晚,曾江向天心区公安局报案。
经查明,李峰、李进等人抢走的“货物”实为“笑气”,李峰与曾江系两个非法售卖“笑气”团伙的骨干成员,整个案件系“黑吃黑”暴力抢劫案。
“笑气”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呈无色有甜味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并能致人发笑,故名“笑气”。根据国家规定,经营“笑气”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9年以来,李峰、李进等人在长沙市天心区内的酒吧、KTV 等地向年轻人和未成年人售卖“笑气”牟取暴利,成为当时长沙地区规模最大的贩卖“笑气”团伙。
2021年4月,曾江见贩卖“笑气”有利可图,便纠集路鑫、薛图等人成立贩卖“笑气”团伙,推出外观更具诱惑力的粉色气罐。2021年5月,李锋、李进等人发现市场上有粉色罐装“笑气”流通,导致自身“笑气”销量下降,团伙利益受损,便对曾江团伙进行打压。
目前,涉案两个团伙成员陆续主动投案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根据涉案团伙成员的不同情节作出判决。(文章中出现的姓名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9/15695219781911183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