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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贩卖“笑气” 团伙“黑吃黑” 18人获刑

发布时间:2022-09-18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笑气”成为了某些非法经营团伙的牟利工具。这些团伙因利益纠纷爆发激烈冲突,在夜幕下的长沙街头上演“黑吃黑”。

  近日,由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锋、曾江等18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20万元至25万元不等罚金;以抢劫罪判处参与“黑吃黑”的李锋等7人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4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5月16日,李峰与曾江因存在竞争关系,便纠集10余人以交易“货物”为由诱骗曾江的送货司机路鑫到指定地点,随后收走他的手机,殴打强迫路鑫告诉其曾江存放“货物”的仓库地点,用石块砸开仓库门锁,将仓库内的“货物”全部运走。当晚,曾江向天心区公安局报案。

  经查明,李峰、李进等人抢走的“货物”实为“笑气”,李峰与曾江系两个非法售卖“笑气”团伙的骨干成员,整个案件系“黑吃黑”暴力抢劫案。

  “笑气”学名是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呈无色有甜味气体,有轻微麻醉作用,并能致人发笑,故名“笑气”。根据国家规定,经营“笑气”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19年以来,李峰、李进等人在长沙市天心区内的酒吧、KTV 等地向年轻人和未成年人售卖“笑气”牟取暴利,成为当时长沙地区规模最大的贩卖“笑气”团伙。

  2021年4月,曾江见贩卖“笑气”有利可图,便纠集路鑫、薛图等人成立贩卖“笑气”团伙,推出外观更具诱惑力的粉色气罐。2021年5月,李锋、李进等人发现市场上有粉色罐装“笑气”流通,导致自身“笑气”销量下降,团伙利益受损,便对曾江团伙进行打压。

  目前,涉案两个团伙成员陆续主动投案或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根据涉案团伙成员的不同情节作出判决。(文章中出现的姓名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9/1569521978191118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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