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递进式气象服务守好防汛减灾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7-1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7月7日讯 (草原云·正北方网记者 石向军)记者从自治区气象局了解到,为切实发挥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自治区气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递进式气象服务工作细则(试行)》,明确内蒙古“13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的具体任务内容,对灾害性天气的联防联动进行规范。
“13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是指,提前1周以上预测气候趋势和预报灾害性天气过程,提前3天预报灾害性天气落区和时段,提前1天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逐6小时更新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逐3小时进行预警信息指导,提前1小时开展气象风险临灾服务。其中,当预计未来3天灾害性天气过程影响达到启动气象灾害预警的标准时,气象部门将开展“灾害预警提醒”服务,提供未来3天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和未来3天主要气象灾害风险预估;在灾害性天气发生前3天-1小时及灾害性天气过程应急期间,气象部门将按照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展服务,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对未来灾害性天气的致灾风险、高风险区域、持续时间、结束时间、强度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提出防御建议。
主汛期将至,我区气象部门将按照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要求,密切监视天气演变,加强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龙卷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守好防汛减灾安全防线。并健全完善与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向社会与公众发布气象服务信息,共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qnyw/202407/t20240709_655299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