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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探索“巡回+驻点”监督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4-12-06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通过此次驻点监督,我们发现你单位在人员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监管不够到位,请你们按照规定限期整改……”日前,合肥市包河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向驻点单位反馈驻点监督期间发现的问题,并现场督促驻点单位认真整改。

  为进一步推进派驻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今年以来,包河区纪委监委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探索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新模式,变“坐堂候诊”为“上门问诊”,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通过聚焦综合派驻工作方式单一、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成效不显著等问题,制定出台《包河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明确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采用巡回驻点办公方式,每月主动下沉1至2家驻在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年度驻在部门驻点办公全覆盖。

  实施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是提升派驻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驻点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驻在单位工作重点难点及廉政风险点等,量身定制监督清单,确定监督方式。驻点期间,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列席重要会议、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对驻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8个方面重点内容进行全面“体检”。驻点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驻点部门反馈并督促其限时整改。

  制度是保障,执行是关键。为巩固巡回驻点监督常态长效,包河区纪委常委会每半年定期召开巡回驻点监督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回驻点监督期间特色做法及工作成效。同时,出台《包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执行巡回驻点监督情况计入年度考核结果,持续压紧压实派驻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包河区纪委监委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完成32家区直单位巡回驻点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线索20件、立案6件。

  “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延伸和重要抓手。下一步,包河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擦亮派驻机构监督‘探头’,推深做实巡回驻点监督工作,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包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22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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