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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三分院:今年办结“检护民生”案件7343件

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记者张雪泓)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近日对外通报,自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检三分院及辖区各院聚焦民生关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受理各类“检护民生”案件9715件,已办结7343件。

  据介绍,为做实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北京市检三分院完善与辖区院“1+6”一体履职工作机制,强化与残联、妇联、老龄协会以及人社局等民生保障部门的协同配合,创新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及老年人权益保护“小专项”行动,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共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994件。

  在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中,救助申请人荣某某系刘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帅某某之母。2023年,帅某某被刘某某持刀扎伤身亡。年事已高的荣某某无生活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北京市检三分院收到荣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书后,立即委托申请人户籍地检察机关代为调查核实。后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帮助荣某某纾困解难,并对荣某某开展后续帮扶。

  北京市检三分院辖区各院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通民生检察需求与检察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12345联动机制,发现了126名农民工与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依法受理农民工的支持起诉请求。此案中,张某某等126名农民工于2023年6月至8月在李某某承包的草莓地除草打药,李某某与其口头约定每天劳务费140元至150元,后却未支付全部劳务费。

  受理案件后,检察人员通过询问工头、调取出工考勤记录等方式,查明张某某等126名农民工受李某某雇用并提供劳务的事实。2024年4月,张某某等人在检察机关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参与诉前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支付剩余劳务费共计12万余元。

  在办理“检护民生”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还针对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自觉服务市域社会治理。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就用户通过个人账号发布招聘信息并损害劳动者权益问题,向某互联网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积极探索破解新业态劳动者就业保护难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04_675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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