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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追授潘非琼同志辽宁“时代楷模”称号

发布时间:2024-12-07 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决定,追授潘非琼同志辽宁“时代楷模”称号。

  

潘非琼生前系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他曾荣获辽宁省杰出检察官、辽宁省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2024年1月,省委追授他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

  

潘非琼从检26年,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恪守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300余件、接待群众600余次,创造了“零差错、零瑕疵、零上访”的优异业绩。他主办多起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所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为刑法修正案提供重要实践参考。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潘非琼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笃行者、对党绝对忠诚的老实人、推动振兴发展的行动派、竭诚服务人民的排头兵、良好政治生态的维护者,开拓奋进、团结拼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ln.jcy.gov.cn/xwdt/sjxw/202411/t20241129_67424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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