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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合江县:被截留的土地流转金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收到了,收到了,拿到钱后我还买了十几只鸡苗来养。”日前,家住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老龙口村的王雄山看见到账的2304元土地流转金后,高兴地向回访的合江县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与王雄山一样收到拖欠土地流转金的还有老龙口村的其他17户村民。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说起。

  前不久,合江县纪委监委在先滩镇老龙口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小切口专项整治时,发现该村花椒产业项目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向群众流转土地50亩,却未见群众分红的资料。带着疑问,先滩镇纪委随即成立专项核查组前往老龙口村开展问题核查。

  经了解,2019年3月,老龙口村4社在村委会统筹下,决定以对外招商的形式发展花椒产业,18户农户与承包方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流转土地50亩,流转期限20年。协议约定承包方每年年底支付当年土地流转金,由社长统一代收后再转付给村民,但村民们却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过流转金。

  

  合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先滩镇老龙口村就土地流转分红情况开展回访。(郭志达 摄)

  随后,核查人员前往4社社长张某某家中,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刚开始张某某还泰然自若地介绍本社项目管理和产业经营情况,但当核查人员问到是否收到土地流转金及具体用途时,张某某顿时变得支支吾吾、涨红了脸。

  面对核查人员的疑问,张某某承认先后收到承包方土地流转金合计1.8万元,因该社没有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流转金便一直在自己手中。

  当被问到为何既不把钱入账,也不发放给村民时,张某某辩解,“村上还欠我们社的钱,除非村上先还钱,否则我就不把流转金发下去。”

  “村上的欠款跟这个花椒项目有关系吗?”核查人员继续问道。

  “没有关系。”张某某说。

  “既然没关系,那为什么不发给群众呢?”张某某低下了头。

  最终,张某某因侵害群众利益,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其私自截留的土地流转金已悉数退回,并全数发放到村民手中。

  案件查处后,合江县纪委监委督促各镇(街道)部门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小切口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发现问题线索171件、立案1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3人,挽回经济损失12.57万元。(作者:陈瑶 胡嵩)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12/13/5acb4b6da896459c87d20b5188dbc80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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