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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仪陇县:靶向监督 守护困难群众“救助金”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经比对2023年度资金发放明细和村委会会议记录,这几个名字会议记录上没有,却出现在了发放明细中。”日前,在南充市仪陇县福临乡纪委组织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专项监督中,乡纪委工作人员在该乡宝瓶村发现了异常情况。

  “请解释下,为什么村委会议确定的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补助名单与最终发放资金明细不符?”

   “这几个人你认不认识?” 督查组将“多出来”的名字交给宝瓶村党支部书记仔细辨认并追问有关情况。

   “这几人都是村监委主任张某的家人,分别是她的丈夫、儿子、女儿。当初她家以农田受灾的名义申报了冬春救助,我们去现场核查过,认为他受灾情况不严重,达不到救助标准,也没通过干部群众评议。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又报上去了。”村支部书记对补助名单与发放明细不符的情况解释不清,却在后续交谈中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张某负责了此次冬春救助资金资料录入系统工作。于是,乡纪委找到张某进行谈话。

  “2023年度冬春救助资金资料录入是否由你负责?”

  “1社、2社的名单是我录的。”

  “这几人是不是你录入的?”督查组指着发放明细上的几个名字问。

  “是我录的。”

  “这几个名字在你们村委会评议时确定的会议记录上并没有,为什么你要录入系统?”督查组又拿出会议记录对比给张某看。

  “是因为……因为这几人也受了灾。”张某开始吞吞吐吐,目光闪躲。

  “你认识这几人吗?”

  “认识,他们是我的家人……是我录进系统的。”说完这句话张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原来,张某在录入资料时,想到自家农田受了灾却没能享受补助政策,于是在明知不符合政策条件且未通过大会评议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家人亲属的资料录入冬春救助资金补助系统上报,并最终领取到了冬春救助资金。2024年4月,张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退缴。

  今年以来,仪陇县纪委监委结合县情实际,聚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履职尽责、政策落实、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等方面,采取“乡镇全面自查、部门随机抽查、纪委重点核查”的工作模式,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冬春救助资金违规发放背后存在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套取骗取资金等问题。

  

  仪陇县福临乡纪委到宝瓶村走访了解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余苗 摄)

  该县从纪委监委、应急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15名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分类盘点2023年以来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及受助人员基本情况,通过“三看三对比”,即看救助资金分配、比对大额救助名单,看受灾人员名册、比对村组干部信息,看受助对象情况、比对救助资金使用范围等方式,筛查存疑信息,顺查救灾资金流向,从中发现违规发放救助金问题线索。

  截至目前,该工作专班已下沉37个乡镇105个村(社区)“全覆盖”排查,盘点救助资金520余万元,比对信息7300余条,走访受助群众2017户,座谈248名相关责任人,发现滞留克扣、截留挪用等问题75个,揪出问题线索79件,立案42人,党纪政务处分41人,组织处理22人。(作者:余苗)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12/13/9ba18373ecb64b46ac9fd7a1600357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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