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二三”工作法,强化案件质量全链条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案件办理质效提档升级。
制定一个办法,持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结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执纪执法工作限时制管理暂行办法》。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办理期限登记台账对账销号,并结合“双预警”督促、“双通报”警示等督办方式,对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线索及时报告、督办、通报。通过明确线索办理期限、多举措督办、完善考核机制,力促执纪执法工作效率再提升。
细化两项措施,持续推动业务水平全面提升。严格推进“镇案市审”制度落实,镇(街道)纪(工)委办理案件实行“双审制”,各镇(街道)纪(工)委办理初核案件经过市纪委监委包抓联系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党(工)委会议审议,其中立案案件经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会议研究通过后,再经党(工)委会议审议。严格执行“滚动式督查、评查”,在“当下改”和“长久立”上下功夫,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再犯为工作目标,班子成员每季度带队对各室(组)、镇(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措施及文书使用、办案安全等工作进行督查评查,并对上一季度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通过季度评查集中检视复盘,将季度评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从中挑出有共性、易出错、易忽略的细节,以一案一清单形式开展“点穴式”反馈,举一反三促整改,构建起“查评督改”闭环。
强化三层督导,持续压实案件查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平时督、月度促、季度评机制,半个月一统计,每半个月对所有承办部门的案件办理进度进行统计,将统计结果通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压实日常督导责任。每个月一督办,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办案责任落实,定期主持召开案件办理进展汇报会,听取案件办理进展,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未按期办结的案件承办部门和办理进度落后的承办部门下发督办单15份,对进展缓慢、质效不佳的承办部门负责人约谈提醒7人次,有力推动办案责任落实。一季度一考核,每季度对各室(组)、镇(街道)纪(工)委案件办理进度进行通报,将各承办部门审查调查工作情况纳入季度日常考核,以办案实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青铜峡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12/t20241213_954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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