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找”出涉罪“空壳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18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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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房星宇 史茗玉)“通过类案监督,我们又发现6家涉嫌违法犯罪‘空壳公司’的线索,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近日,江苏省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该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通报了“空壳公司”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此项工作的推进是该院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缩影。
今年7月,宜兴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帮助跨境犯罪转移资金的案件中发现,有一家公司利用对公账户洗钱,涉案数额巨大。检察官结合犯罪嫌疑人“受人指使注册公司用于走账”等供述,判断该公司很可能是专门注册用于犯罪的“空壳公司”,遂启动了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行政检察部门在审查该案的同时,进行类案排查,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比碰撞数据,发现7家公司有涉罪嫌疑。
随后,行政检察部门调取、研判涉案讯问笔录、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向工商、税务部门核实这7家公司的经营、税务状况。结果显示,两家公司曾参与洗钱犯罪,接收转移犯罪资金520余万元;其余5家公司虽未实施洗钱犯罪,但存在非法转卖营业执照的行为。在这5家公司之中,其中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另三家公司因证据不足未被认定犯罪,已被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这些“空壳公司”很可能继续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9月,宜兴市检察院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并移送相关证据材料,督促其及时清理“空壳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审查核对,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11月,宜兴市检察院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信息双向通报、线索协同核查等机制,形成“空壳公司”长效治理合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16_676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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