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区:“刑事+公益”一体履职办理一起危险作业案
私挖地下室,险些酿事故
上海虹口:“刑事+公益”一体履职办理一起危险作业案
虹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案发现场实地查看房屋破坏情况。
(通讯员胡玮)在充满海派风情的上海市虹口区多伦路历史风貌区,季某买下了一幢上世纪20年代的小楼。为了修葺一新,季某找到了装修工人姜某,二人未经批准便开始“野蛮装修”,私拆承重墙,大挖地下室。4个月后,隔壁邻居发现自家房屋变成了随时可能坍塌的危房。虹口区检察院对这起上海首例私拆承重墙危险作业案提起公诉后,近日,法院以危险作业罪分别判处季某、姜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姜某在六个月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姜某从事房屋装修20余年。2023年1月,季某找姜某帮忙改造房屋,并提出想做一个地下室作为酒窖。姜某满口答应,并表示自己有专业资质。实际上,姜某只有电焊操作证,并没有其他任何建筑方面的资质。同年6月,二人开始施工。由于噪声扰民和未办理报备审批,城管部门多次登门,告知季某要及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季某觉得申报流程烦琐、费用过高,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一拖再拖。实际上,这并不是季某第一次私挖地下室,2020年其就因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被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随着工程不断推进,季某的房屋内部开始出现沉降、渗水等问题,季某和姜某试图用钢管和混凝土来加固墙体,却于事无补。2023年10月,房屋内12处墙体、支柱、楼盖都已被拆除,地下室也挖到了2.8米深。由于这一排连体建筑共用墙体,左右邻居逐渐发现家里的门窗关闭不了、墙体裂开、地面倾斜等情况,遂向相关部门举报,季某的非法改造工程这才停了下来。
经过专业勘测,房屋破坏程度等级评定为5级,随时有坍塌危险,街道办事处紧急对左右相邻楼栋的住户进行了疏散。此次非法改造工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7万余元。
该案被移送虹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季某伙同姜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在改造房屋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作业罪。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于近日作出如上判决。
同时,虹口区检察院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查处违法行为,责令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恢复房屋原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2/t20241216_6765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