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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把牢强村公司"共富"引擎 守好村集体"家底"

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四明红锋’村落型农旅综合体项目每年保底可以为村集体增收36万元,我们村目前已实现村级负债清零。”日前,在余姚市四明山镇北溪村,一名村干部对前来调研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公司运营规范了,才能守得住我们村集体的‘家底’。”

  但在一年多之前,这位村干部对于由村集体资金出资的项目还忧心忡忡。去年,北溪村通过出资组建强村公司的方式,创新打造了这个农旅综合体,因地制宜植入月亮湾高山开放公园、“低八度”创富农场、农场咖啡等一批特色新兴产业。这本是一件激活村集体经济“共富”引擎的创举,但同时也给村干部们造成了无形的压力:“强村公司一旦经营管理不善,可能会使村集体资金出现流失风险,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在四明山镇,这样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据统计,去年以来,四明山镇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指导各村成立了11家强村公司。作为新生事物,强村公司的发展必然会伴随一定的廉政风险点,如何确保公司健康平稳有序发展,成了该镇纪委的一个新课题。为此,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联合审计、财政、农办等深入各村了解强村公司运营情况,针对调研发现的运行体制尚不健全、监督管理存在隐患、承担风险能力较弱、自我造血功能不强等问题,形成相关调查报告提交余姚市纪委监委,针对性推动出台四明镇强村公司监管办法,划定运行管理“十严禁”,对8个承揽工程开展“嵌入式”检查,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3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收回资金1.36万元。

  这是余姚市规范强村公司运营管理的一个缩影。此前,该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切,对全市的强村公司运营情况开展系统排摸,重点关注16家经营情况相对较差的公司,发现部分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人才紧缺、举债过多等问题,同时资金运作也未纳入乡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监管,可能出现村级组织为回避“三资”监管、将部分非生产性开支转由强村公司列支、或由强村公司出面实施工程项目以有意规避招投标程序等情况,存有一定廉政风险。

  对此,余姚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通过专报形式向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督促推动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强村公司的管理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公司设立、人员设置、经营运行、财务管理等方面规定,督促各乡镇梳理公司经营“正负面清单”,建立公司投资“红绿灯”亮灯机制,坚持“内控+外管”同步发力,最大限度筑牢风险防控体系。

  与此同时,余姚市还在在部分村社试点探索强村公司运营管理容错免责机制。对于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造成资金损失的,视情容错免责或减责,为勤勉尽责、勇于担当、不谋私利的强村公司负责人打气撑腰。在此基础上,通过强化制度设计进行选择性激励、规范性保护,统筹项目分配,推动竞争性不强的政府项目资源集聚到强村公司,增强发展强村公司的信心。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岗位职责,围绕强村公司规范管理、人才支撑、政策支持和产业链整合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督,提升强村公司‘造血能力’,为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保驾护航。”余姚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余姚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12/t20241220_23126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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