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路同行丨让百年古塔重焕光彩
“文笔塔(红龟山塔)不仅是一座塔,它还是每个凤庆人的精神寄托,照亮着每个在外工作学习的游子归家之路,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文笔塔,是对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他们不仅保护了百年文物,也守住了凤庆人的浓浓乡愁......”近日,在红龟山塔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公开听证会上,受邀人大代表对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龟山塔工作表示高度认可。
红龟山塔,又称文笔塔,是临沧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凤庆的地标性建筑之一。它矗立于凤庆县城东南7公里处的红龟山上,建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该塔为方形空心密檐砖塔,共十七级,塔刹为铜质宝鼎,塔内下部设四柱支撑,塔身每级四面均设券洞,塔的正面刻有“高挹奎光”四个横额大字,具有很高的历史、人文、艺术价值。
今年9月,凤庆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红龟山塔塔体有明显的乱涂乱画痕迹,古塔风貌遭到破坏。为保护好凤庆城市名片,检察官使用无人机航拍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取证,发现红龟山塔作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未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该塔塔体有一道门,人可通过该入口进入塔内,塔身多处刻有“某某某”“到此一游”等字样痕迹,其文物价值受到影响。
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凤庆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的监管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物属地管理责任,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投入资金完成塔体粉刷,修复古塔原有风貌;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作了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和责任公示牌,清楚记载塔的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等重要信息;关闭塔体入口,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引导游客文明参观。
近日,凤庆县检察院向“益心为公”志愿者征集调查问卷,并就红龟山塔保护办案效果召开公开听证会,相关行政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应邀参加听证,行政机关就公益受损、整改措施及效果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就整改效果进行了讨论,听证员集中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红龟山塔修缮保护效果明显,行政机关履职到位,同意检察机关终结审查。
红龟山塔终于恢复了往日的风貌。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lc/202412/t20241223_6772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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