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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划红线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0

  “利用企业内部食堂或个人接待场所请吃、吃请,以参加‘老板家宴’‘一桌餐’等方式规避监督;参加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名贵特产、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纪委监委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这些具体违纪行为都一一罗列在负面清单中。

  《负面清单》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违规公务接待及公款吃喝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类、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类、违规公款旅游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类、违规公款出国(境)类、违规召开会议类以及其他违规情形等11类问题分类梳理,每类大问题下又罗列出具体的负面问题情形,共梳理出126项问题清单。

  据介绍,《负面清单》已印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照学习,为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提供了对标对表的依据,一旦越轨将受到严肃处理。 (供稿:李婷婷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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