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委编办开展了巡视。2023年1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编办室务会议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编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省委巡视反馈会议后,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问题,主动认领,深挖根源,即知即改,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室务会议先后13次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巡视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室务会议成员为成员的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办领导领衔督办制度,办主要负责人吴伟平同志亲自领办17条整改措施,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的问题,亲自带队开展专题调研、专题研究,扎实推进专项整改。三是对标对表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管职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领域抓好整改工作。及时印发《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视反馈的25条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实施月报季查、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10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3人次。
一、关于“室务会议把握‘管住管好用好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的内涵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持续保障工作方案。开展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研,全面掌握底数,分析保障压力,形成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持续保障调研报告。以编制总量“紧平衡”保障高峰、加强挖潜创新、稳步推进全省统筹与定向支持等措施推动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持续保障。压实设区市优化教职工编制结构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各地通过改革收编、核定周转编制、调剂编制使用权等方式,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所需。根据中央编办统计口径,2023年底,全省市县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二)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使用。指导相关市、县(市、区)对教师编制使用违规行为开展清理规范。在实名制系统中,开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管理功能,及时掌握人员编制动态变化。与省教育厅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会商研判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方案完善和数据共享。
(三)加强编制周转保障。精减省本级使用党政群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的各类机关编制,纳入编制“周转池”。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对接人才池、帮扶池的编制使用,切实发挥编制池作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加大编制周转整改力度,印发省本级加大编制周转缓解在外工作人员较多的部门编制压力的政策意见,并做好贯彻落实。
(四)开展“能增能减”政策研究。出台《关于建立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能增能减”的实施办法》,对核减编制的情形、途径、程序进行明确,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倾斜。
二、关于“室务会议推动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理念,强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警示教育。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地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部分省直单位条条干预机构编制事项问题、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预防教育,完善内审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强化“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
(二)加强督查处置。对16家省直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置整改建议反馈问题所在部门,报经省委编委领导同意后,对相关问题开展处理问责。
(三)强化闭环管理。加大合规性审查力度,对部门(单位)、地区违规问题整改落实、实名制维护质量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修订完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审核规程,明确用编实行“穿透式”审核,推动实现编制主要用于补充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人才的目标。
三、关于“抓《条例》等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机构编制进党校”。将《条例》和《〈条例〉释义》等专题呈报有关领导,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赴4市6家单位宣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机构编制进党校”要求,办分管领导赴省委党校主体班次讲授机构编制纪律教育课程。
(二)加强教育培训。将机构编制政策和纪律规定列入机构改革培训班和全省编办主任培训班等日常培训内容,并由办主要负责人专门对机构编制相关政策和纪律规定进行解读;编印发放《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汇编》,供省级部门人事干部和市县编办学习掌握。及时转发中央编委和中央编办最新的法规制度文件和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地市县编办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落实预防教育各项措施。
(三)强化法规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建立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党支部督学、青年理论小组研学、党员自学的“四学联动”机制,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省纪委省监委同志为全办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省委编办督查处同志专题解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四)检查学习成效。印发《2023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的通知》,要求省级部门报告《条例》及配套法规学习情况。结合落实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年度报告对省级部门(单位)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梳理汇总有关学习情况,向省委编委领导作了书面汇报,并以省委编委名义上报中央编委。
四、关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巡视协同。结合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16个部门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为第四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成员培训授课,选派办1名同志参与省委巡视工作,6名编办系统业务骨干参与第四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巡视过程中难以把握的问题进行及时研究,形成统一口径。
(二)开展专项监督。组织开展省级单位落实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情况专项检查,并梳理形成汇报材料,针对问题提出处置建议。研究提出并优化预警规则46条,组织各市积极参与白名单功能优化规则,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加强智慧监管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及时对苗头问题、多发问题、重点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切实提高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五、关于“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追责问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追责问责。根据《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规定,对巡视检查发现的93个问题逐项梳理分析,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处置建议。对问题单位实行约谈全覆盖,并责令其中4个设区市书面说明情况,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处理和问责制度。同时,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防止相关问题死灰复燃或虚假整改。
(二)强化追责意识。要求各地将机构编制违规问题问责处置情况纳入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加大处理问责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建立处置台账。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处理问责统计台账表”,将历轮巡视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措施、处理问责情况等录入实名制系统,形成问题清单,为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和机构编制资源统筹配备等工作提供参考。
六、关于“助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策保障。以省委编委名义出台《关于实行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差别化配置助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的意见》,为差别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推进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出了具体意见。在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为相关部门调整优化职责、内设机构设置,给予编制倾斜保障;在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中,明确保留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开放提升领导小组。
(二)深化新型事业单位改革。指导3家试点单位起草新型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并推进改革实施。健全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升专利快速获权能力,支持各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优化质量科学领域事业单位布局,整合组建省质量科学研究院。
七、关于“运用大数据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拓展系统功能应用。借鉴中央编办经验做法,结合我省相关市县探索实践,在实名制系统中增加核心职能、“一市一账”“一县一账”“一部门一账”“一事业单位一账”等功能模块。
(二)深化数据共享协作。与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扩大数据引入范围,优化完善数据比对规则。完善实名制机关事业单位历史沿革和职责信息,组织开展历史沿革台账和职责信息的录入和检查,顺利通过中央编办审核。
八、关于“推进深化制度创新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固化推广改革成果。赴丽水等市调研市县评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其他试点地区开展书面和电话调研,形成我省评估调研报告,修订实施《浙江省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召开全省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部署推进会,推广经验做法。
(二)开展全省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督查评估。分6组赴各地和省级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督查评估工作,全面了解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新设立的厅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使用情况专项评估。
(三)深化评估结果运用。结合我省实际和中央编办新要求,对省级行政、事业指标进行调整优化,提高指标的操作性和科学性。把机构效能评估结果作为编制“能增能减”的重要依据,对评估得分居后、编制使用效益不高的3家单位,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
九、关于“在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中,政策研究指导、编制配置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和管理体制审查等作用发挥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改革推进大会。会同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大会,进一步强化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推动改革持续走深走实。
(二)有序开展执法队伍改革。组织指导市县稳妥开展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改革,赴多市实地调研改革推进情况,指导市县做细做实相关改革工作。
(三)规范执法队伍编制配备。组织开展市县参公执法队伍编制梳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机构编制部门规范执法队伍编制管理。
十、关于“政策制定不够科学,对‘县属乡用’管理机制存在的难点问题还缺乏有效破解手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基层执法体制改革。会同省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和深化执法人员“县属乡用”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从健全体制机制、建强执法队伍、规范下沉人员管理等方面加强探索,着力解决乡镇对派驻执法力量统筹指挥力度不够,派驻执法人员与基层工作融合度不够高等问题。
(二)指导基层巩固改革成果。省委批复的市县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整合优化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加强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执法人员的管理职能。开展机构改革督查工作,实地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类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等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市县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十一、关于“基层执法队伍编制配置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调整程序、严格人员使用管理等措施,确保执法力量配置与乡镇(街道)承担的实际执法工作量相匹配,解决基层“有事无人干、有人无事干”的问题。
十二、关于“综合执法管理协调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优化综合执法指导机构设置。本轮机构改革中,按照改革方案,将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职责划入省司法厅,加挂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改革后,由省司法厅统一负责行政执法改革和执法监督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市县司法局和综合执法办。
十三、关于“部门职能配置和工作机制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科学配置部门职能。结合机构改革,所有涉及改革的部门均已印发机构编制框架,在制定部门“三定”时,已体现部门的职责优化调整。印发通知,调整14家部门涉及安全管理的职责、7家部门涉及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深入调研论证分析金融领域,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组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在“三定”中明确其主要职责;组建省委金融工委,与省委金融办合署办公。
(二)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将省级议事协调机构数量精简优化到75个。印发各设区市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方案,大幅精减市县议事协调机构。
(三)规范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制定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组建方案模板,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34个整合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工作,明确组织架构、主要任务、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运行机制等,并提出审核意见,进一步健全闭环管理机制。
十四、关于“推进‘三定’工作适应部门新的职责任务变化调整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调整部门“三定”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对于重新组建以及职责调整较大的20家部门,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三定”规定。在“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为17个部门明确部门职责交叉,逐一梳理87项职责分工。同步督促指导14家相关部门同步推进“小三定”工作。
(二)组建省数据局。明确由其承担数字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和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在部门“三定”中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十五、关于“对新业态新领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问题主动预判、深入研究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部门职责分工。组建省委社会工作部,作为省委职能部门,理顺工作机制,明晰部门职责关系。持续跟进新领域新业态,明确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部门职责。
(二)严控登记设立事业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编办有关精神,原则上不再登记设立新的事业单位,确有需要的,需先行取得省委省政府批复文件,并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报省委编办备案。
十六、关于“实名制系统数据安全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数据分类分级、迁移内网工作。制定并实施《实名制系统内网启动方案》,将全省实名制汇总数据迁移至内网运行,全面删除外网系统各市县汇总数据。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及省数据局有关要求,全面梳理现有机构编制数据并分类分级,制定《实名制系统数据分类分级大纲》,采取多种数据安全防护手段,构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体系。
(二)构建数据安全保障机制。深入调研实名制系统与一件事平台存在的数据安全问题,针对性研究技术方案,精准查漏补缺,确保数据准确对接。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与“一件事平台”数据传输安全的通知》,指导市县提升实名制系统数据安全能力。
十七、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拴紧责任链条。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室务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意识形态形势通报,专题分析研究全办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述职报告、党性分析材料。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专题听取1次分管处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将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支部工作“四清单”,组织各支部及时自查。
(二)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报送、考评激励、工作保障、程序责任等要求。加强机构编制杂志、门户网站内容审核把关,积极传播编办“好声音”。
十八、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室务会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室务会议专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会,组织签订《省委编办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二)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季度听取分管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政治生态状况汇报,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补齐短板,检视处室(单位)履职情况,并将分管的各处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情况纳入述职报告。
十九、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全过程监管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组织党员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送上廉政家书,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教育提醒党员干部3人次。
(二)强化刚性约束。针对招投标、物资采购领域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进行再梳理,聚焦关键环节,坚持“三严格三确保”,严格按流程用刚性要求、责任分解强化过程管控,防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十、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运用数字化手段提高效能还未形成自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实作风建设。做深做实“四下基层”活动,办领导带队开展调研服务活动,覆盖11个设区市。深化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实事求是推动支部和社村支部开展结对共建、结对帮扶,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融入基层、服务群众、锤炼作风。
(二)拓展数字应用。开展机构编制数字化管理平台维护使用业务培训,优化系统平台使用功能,实现数据快速查询统计,减少基层和部门填报负担。
(三)提升履职水平。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律师事务所建立日常沟通、咨询制度。改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功能模块,优化业务流程,推进网上留痕、责任可溯,构建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办件闭环管理。建立健全AB岗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
二十一、关于“干部调配缺乏统筹,干部调配节奏把握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分析研判。每年定期研究干部工作、分析研判队伍建设。对省委编办干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梯次结构进行分析,根据干部特点特别是工作表现,提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岗位调整等建议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二)合理调配干部。统筹考虑干部使用和培养的关系,合理把握干部选任工作节奏和交流频率。
二十二、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规范,参会人员范围扩大、落实人事回避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修订完善《省委编办干部人事工作办法》。酝酿干部人事议题严格按规定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室务会议研究干部人事事项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二十三、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督执纪。编印《机关党建、纪检工作业务手册》,发挥支部“第一岗哨”作用,提升支部书记履职水平。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强化日常督促检查。
(二)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规定。常态化开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隐患。强化文稿定密把关,组织新进人员和实践锻炼干部保密教育,组织保密实训。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保密实地检查。
二十四、关于“上轮巡视指出问题常态化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推进常态化整改。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科学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缺乏有效举措”问题,以省委编办名义印发《关于规范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通知》,指导市县对开发区(园区)编制使用效益开展自查,要求各地灵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着力推进开发区(园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二十五、关于“超标准配备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资产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合规合理调剂文件柜,依规依纪对具体经办人员、时任处室负责人进行处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采购相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辅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下一步,省委编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保障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推动巡视整改见底到位。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严格时限,件件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见底。二是强化成果转化,积极服务中心大局。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成果运用,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机关效能,着力在强优势、破难题、补短板上下实功,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机构编制全领域各方面,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效。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构建长效常态。把握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关系,把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努力实现整改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带动一个领域,抓出习惯,改出长效。坚持问题导向,对整改中建立、修订的制度,坚决执行到位;对有漏洞的制度,及时开展修订,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加强日常监督执纪,用好“第一种形态”,不断守护编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机构编制赋能“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强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8866;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电子邮箱:swbbjgjw87058866@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2/t20241211_231031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
2025-01-06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
2025-01-03“田间课堂”接地气 ...
2025-01-03农业农村部党组理论学...
2024-12-25内蒙古法制报:最虔诚...
2024-12-25喜报!他们入选全国“...
2024-12-25检察日报: 为企业挽...
2024-12-25检察日报:打造“肇亮...
2024-12-25北疆检察护民生丨包头...
2024-12-25
热门资讯
盘锦市盘山县人民法院...
2023-12-15致中共泗洪县委杨云峰...
2022-06-17邹福君带人来政讯通-...
2021-11-12兴义市教育局滥用职权...
2024-06-04致河源市人民政府李勇...
2023-11-03邹福君,自称中国雷锋...
2021-11-10致广东省人民政府王伟...
2023-11-03《〈实践论〉〈矛盾论...
2021-08-21邹福君,自称中国影响...
2021-11-09内蒙古莫旗林业部门及...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