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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经信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经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经信厅党组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从思想上认真对待、从行动上严格落实,不断提升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谋划。厅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成立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剖析原因、逐项认领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整改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精准精细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强化系统观念,坚持底线思维,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四张清单”,对巡视反馈指出的11个方面30项具体问题细化81个问题单元提出147项整改举措,全部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做到整改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并建立分析、报告、协同、评价等四项机制,定期督促梳理整改情况,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问题销号清零。目前,涉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做到常态长效。坚持结果导向、质量导向,对照指出问题,逐条落实整改举措,逐个查验整改效果,并将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与重点任务同向发力,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把巡视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做法经验化、有效措施制度化,切实形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工作闭环。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7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8项,清退款项570.79万元。

  一、关于“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经信工作顶层设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发展壮大实体经济的重要思想和战略谋划,以及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等重要论述精神,梳理形成习近平总书记论述汇编85条,制订形成我省新型工业化相关文件。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出台年度工作要点,持续迭代八大攻坚行动。组织召开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会上为获“浙江制造天工鼎”的代表县市授鼎。

  (二)强化工业经济“压舱石”作用。系统谋划实施经信工作“八大行动”,上半年,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高于全国(6.0%)和东部地区平均(6.8%),增速列10个工业大省第3位。1至5月,全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企业营业收入达3.5万亿元,同比增长7.8%。走访服务“两重不停”企业,春节期间1210家“不停产”重点工业企业产能发挥近9成,64个“不停工”制造业重大项目保持连续作业。深化落实减负降本政策体系,开展涉企政策服务增值化、企业报表“最多报一次”改革,举办“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上半年全省共组织活动339场,对接订单367.64亿元,投资或研发项目合作452个。

  (三)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印发《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取专项经费12.7亿元用于“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全省规上化学纤维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四年(2020-2023年)累计下降3%。开展“抓技改、促升级”行动,组织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57个、省级重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104项,2024年1至5月全省化学纤维制造业投资增长23.4%,增速高于全省工业投资增速14.2个百分点。加大新兴产业培育,制定出台集群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编制集群区域布局图和产业链鱼骨图。加快推动高技术制造业发展,聚焦通用人工智能、元宇宙、氢能储能等领域,遴选10个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给予财政专项激励。

  (四)增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贯彻落实《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部署全年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作。抓好“8+4”政策包实施,扎实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支持宁波市、嘉兴市成功入选国家2024年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持续推进高新区建设,2023年以来,新创建和认定省级高新区9家,累计创建省级及以上高新区71家,基本覆盖45个工业大县。

  二、关于“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系统谋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建设重要论述,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组织召开全省经信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全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实行专班工作机制,推进集群建设工作落实。抓好部省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合作协议落地,制订年度部省合作重点工作清单。

  (二)加强政策贯彻落实。制定出台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和2024年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揭榜挂帅”,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五小五提”工作体系,开展2024年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第六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推动各地建立形成“小升规”企业年度培育库,落实《浙江省推进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行动计划》。

  (三)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持续抓好《实施方案》和八大攻坚行动,制定《专班常态化工作机制办法》,形成“六个一”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印发《2024年浙江省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工作要点》《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区域及试点企业、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建设试点遴选标准。加快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实施数字产业竞争优势提升攻坚行动,清单化抓好“六张清单”落地实施。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杭州、宁波、绍兴、金华等4个城市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

  (四)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印发《2024年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工作方案》等,持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纺织企业纳入2024年专精特新“小巨人”种苗库,开展一对一辅导,2024年认定的第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涉及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企业共36家。深化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推动构建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三、关于“发挥改革的撬动引领作用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课题和项目谋划提升改革效能。制定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工信部“十五五”规划研究课题,1项入选。开展2023年度工信优秀研究成果推荐,申报浙江省“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入选数全省第2。谋划提出我厅2024年重大改革项目10项,其中“最多报一次”改革相关做法纳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国务院减负办简报推广。积极推动全省工信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印发实施方案,梳理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再贷款项目1009项,涉及融资需求超1800亿元。

  (二)深化“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健全“415X”集群产业链“链长+链主”协同机制,建立“1+8”工作组体系,清单化推进国家级集群新增创建等一批标志性成果。指导宁波、温州等地编制出台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国家级集群能级跃升。全力推进国家级集群建设,召开3次全省创建国家集群推进会,组织7个集群参加竞赛。落实制造业重大项目“四级分控”推进机制,2024年重点推进10亿元以上项目640余个,年度计划投资1900多亿元,1至5月,投资完成率达45.8%,新建项目开工率达61.5%。

  (三)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关于落实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有关举措的通知》《浙江省制造业高耗低效企业分区域分行业指南(试行)》等,部署落实用地、用能、排放、金融、财政等要素优化配置措施,全力促进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聚。组织召开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座谈会,分解下达11个设区市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等目标任务,规上工业亩均税收指标纳入省委综合考核指标体系。1至5月,全省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74.1万元/亩,增长11.4%。完成“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在线评价等功能模块建设,定期监测分析全省规上工业亩均效益指标情况,推动亩均增加值增速保持稳定增长。

  (四)鼓励和指导工业领域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数字化服务商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鼓励指导工业领域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运营和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46个细分行业产业大脑进行评估,公布10个优秀产业大脑案例,指导揭榜挂帅单位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修订《省经信厅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环节,杜绝功能相近应用和模块重复建设等情况。编制形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引》等规范文件,对厅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进行全周期管理,防止出现数据孤岛。

  四、关于“防范化解工业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测预警研判。定期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指导市、县两级经信部门开展领域内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作。强化春运期间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做好重要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建立重点集群、传统制造业、山区海岛县工业发展月度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优化产业链重点企业应急协调机制,保障重大突发事件下的生产物资运输畅通,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健全产业链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持续健全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9项,加快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产业化应用。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印发《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1187项首台(套)产品纳入目录。提升“链主”企业主导力,建立“链主”企业培育库,开展“链主”企业认定。

  (三)提升工控安全防护能力。组织遴选2024年浙江省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单位20家,以线上线下培训的形式,提升工控安全防护服务能力。开展全省100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工控安全自查,扩大工控安全大检查覆盖面,以查促改提高企业工控安全防护水平。研究出台《浙江省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提升工作方案》,为全省工控安全工作提供指引。出台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文件,召开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座谈会,开展“院士专家行”活动,赴广州、深圳开展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编制印发《浙江省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召开全省产业数字化推进会,以数字化转型带动工控系统设备应用。

  (四)强化安全生产指导管理。加强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完善组织架构,建立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的工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机制。落实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职责,统筹安全生产、防汛防台、春运等工作,以电话抽查、书面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督促指导。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履责担当。制定厅省管领导干部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全厅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逐级签订“清廉经信”建设责任书。开展《深化无线电管理系统党员干部管理的探索与思考》课题研究,列入2024年度厅重大课题计划。

  (二)压实责任传导。制定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廉政谈话“五原则五必谈五类型”。先后3次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扩大)会暨读书班,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专题辅导,厅领导围绕“六项纪律”作重点交流发言。厅主要领导带头讲纪律党课,讲明纪律规矩、理清路径方法、提出贯彻措施。对照《条例》“六项纪律”,排摸梳理权力事项和廉政风险点,持续筑牢廉政风险防控堤坝。

  (三)形成监督合力。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纪委委员、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员四支队伍,机关处室党支部和厅属单位党组织均已配备或明确纪检委员。聚焦职责业务,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举办厅党纪学习教育暨党务(纪检)工作培训班,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党务(纪检)干部能力水平。

  六、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行业协会监管整治。召开行业协会整改部署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在门户网站设置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省经信领域社会组织存在问题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报告机制,制定下发重大事项报告表,明确协会重大活动必须提前一周报备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等省级相关部门,实时做好审核监督。联合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的3家协会开展整治,督促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整改已全部完成,相关责任人已全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加强无线电派出机构管理。制订《浙江省无线电管理工作运行规则》《关于建立全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周工作例会等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编制《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2025-2027年)》,构建形成“一核,四维,全能型”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体系,提升无线电管理治理能力。将全省技术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浙江省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实施全周期监管,并建立健全中标单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合同等制度,提升项目建设规范化水平,防范廉政风险。

  (三)加强厅属企业风险管理。专题研究出资企业2023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及2024年度安排等,分析讨论厅属企业经营及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厅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风险管理的通知》,组织开展国资管理专题培训及风险管理培训,建立管控清单、明确经营风险、细化管理环节,着力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发生。印发《出资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负面清单36条》,对出资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进行强调和明确。

  (四)加强项目评审监督。制定专家库建设方案,拟制《省经信厅专家库管理办法》,梳理各类专家2000人以上。压实责任,强化项目专家抽取、项目评定等全流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指出的存疑项目深刻剖析,组织专家赴现场开展“回头看”,1个项目收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

  七、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比较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厅机关处室、派出机构、厅属单位开展“小金库”自查,并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厅属相关事业单位制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杜绝私设“小金库”的通知》,不定期开展检查和审计,杜绝“小金库”滋生土壤;与各业务部门、下属国企签订“清廉经信”责任书,将杜绝“小金库”作为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职人员与企业、协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浙江省经信系统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不准”清单》等规定,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公务接待事前审批,防范超规格超标准接待。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印发《省经信厅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决策部署,厅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现场交流发言。

  (二)推动工作常态长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深化落实经信领域“十四五”规划,做好中期评估,编制完成《“十四五”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汇编》,并提出推进浙江省“十四五”规划纲要重要目标任务下阶段落实举措,不断强化工作延续性,一以贯之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能力提升。定期邀请地方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讲座、案例教学,重点对经济工作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建设和数字经济开展专题培训,拓宽班子成员视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的若干措施》《经信大讲堂》等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开展“经信第一课”,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用功用力,提升干部能力水平。深入开展事业单位走访调研,对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专业型干部进行全面摸排了解,形成事业单位队伍建设和业务职能调研工作情况报告,扎实做好干部队伍梯度储备。

  九、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用好职级激励。制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省经信厅人事工作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职级晋升标准要求,强化梯队建设。坚持实绩标准,统筹使用职级职数,有序开展厅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级晋升,有力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二)鲜明考核导向。修订干部平时考核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明确在年度考核中,统筹考虑民主测评结果,对群众认可度不高,测评结果垫底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

  (三)完善招聘制度。制定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招聘环节,明确主体责任。组织厅属事业单位开展学习培训会,对人事相关制度规范进行解读,对招聘关键环节开展重点学习,提升能力素质。督促厅属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梳理风险点,形成自查报告。

  十、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省经信厅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党建“双覆盖”,对具备条件的协会,建立联合党支部,对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协会,调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经信领域党建品牌矩阵建设的通知》,积极创建一批党建品牌,进一步拓展“红色助企先锋”“青春经信”等党建品牌的内涵外延,打造经信党建品牌矩阵。

  十一、关于“巡视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研判管理制度,修订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同步排查经费使用情况,全部纳入厅预算管理,对个别问题经费、资产做好资金调账及资产划转等工作。制定印发巡察工作规划(2024-2027),把“加强对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要求纳入巡察工作监督重点清单,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落地见效。

  下步,省经信厅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整改成果,赋能经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在学懂弄通党的创新理论上持续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经信事业新发展的巨大实践动力。二是提高政治能力,在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上持续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点任务、中心工作,以“三支队伍”建设为引领,对标落实“五个过硬”、突出“五个一”要求,持续打造“业务精通、一专多能”高素质复合型经信干部队伍,以服务能力提升助力经信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扛起政治责任,在做深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上持续下功夫。常态化开展自查检查,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实现整改目标;对于自查发现的新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持续推动整改,增强穿透力、实效性。着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以巡视整改新成效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6942;邮政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人事处,邮编310007;电子邮箱:zjjxt@zj.gov.cn。

  中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2/t20241211_23103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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