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重要检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认真负责抓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问题整改,确保巡视反馈问题“见人、见事、见责、见制度”,见整改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握整改要求。巡视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有关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按照“四个亲自”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138条整改举措,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全体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全面强化监督落实。建立巡视整改进度定期报告、过程督导、跟踪问效、挂牌销号、举一反三等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持续放大整改成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7人;建立完善制度41项,经济责任追究27人。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学思想悟真理促践行。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部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监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切实抓好常态化贯彻落实。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运用系统内实践教学基地常态化开展现场研学,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初心使命意识。
(二)持续加强平安监狱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源头治理,试点推进“内省矫治”项目,加强对罪犯的日常教育、管理,规范狱内侦查工作,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狱内劳动工具定置管理,整治狱内安全盲区死角,进一步提升监管安全系数。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梳理制定监狱系统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清单,建立“季督查”“月演练”和“三张清单”闭环整治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茬推进专项攻坚整治,全部完成巡视反馈的隐患问题闭环整治。此外,持续深化“情指行”一体化的联勤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常态除险保安机制,加强对监狱安全的统筹管理,着力完善监狱“大安全”工作格局。
(三)持续强化文明监狱建设。进一步树牢“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意识,持续推行“五心并修”修心教育模式,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罪犯矛盾诉求多元化解的指导意见》《关于健全完善罪犯矛盾诉求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通知》,积极推进罪犯矛盾诉求多元化解工作,建立教育改造能手人才库和局级矛盾化解专家工作室,编发罪犯矛盾诉求多元化解优秀指导案例,进一步提升教育改造工作质效。开展罪犯“一人一策”攻坚转化、认罪悔罪专项教育等工作,进一步畅通罪犯申诉渠道,大力开展“法雨春风进大墙”等活动,主动邀请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50余场,参与罪犯1000余人次,解决问题700余个。
(四)持续深化法治监狱建设。建立监狱与属地人民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建立刑罚执行同步审查机制,完善减刑假释报请程序,持续提高办案质效。试点推行法院、检察院、监狱三方统一的“悔改表现指数”和“再犯罪风险评估指数”,推动打造计分考核和分级处遇统分结合的监狱执法管理标准体系。全覆盖建立三级法制员队伍,健全完善“法治沙龙”“学法考法”等机制,累计开展“法治沙龙”活动3000余场次,有力促进民警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的提升。
二、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召开省属监狱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会议,针对全面梳理分析出的省属监狱系统从严管党治警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的举措,做好针对性的部署。印发年度纪检工作要点,梳理出5个方面15项目标任务,列出工作时间表,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
(二)构建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体系。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监狱“大监督”体系,压实专责监督、职能监督、业务监督、党支部(党总支)监督和民主监督“五大内部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监督、整改问责、数智赋能“五大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符合监狱系统实际的从严管党治警“大监督”工作体系。
(三)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履职监督。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责任清单,形成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有关部门职能监督责任等6类共148项责任清单,切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履职监督。深入学习借鉴金华武义“后陈经验”、余杭小古城村经验,开展党组织议决事和民主监督试点工作,加强对党委决策的全过程监督。
三、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自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制定省属监狱系统民警与罪犯利益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记录报告实施办法,优化“三个规定”填报系统,常态化开展有关制度规定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记录报告工作。同时,对受到“四种形态”处理的当事人与罪犯利益关系人接触交往行为记录报告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倒逼相关民警“应报尽报”,民警主动填报意识进一步增强,填报数据较巡视前增长明显。
(二)着力整治青年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开展青年民警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专题调研,形成相关工作报告,提出针对性对策举措。开展省属监狱系统青年民警“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组织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强化青年民警纪法教育,提升青年民警遵纪守法意识。制定《关于加强省属监狱系统青年民警“扬帆”培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青年民警教育培养管理机制。
四、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纪检队伍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意见,进一步选优配强省属监狱单位纪委书记和纪委副书记,增强系统内纪委专职人员力量。同时,组建纪检业务人才库,举行省属监狱系统纪检业务比武,全覆盖组织纪检业务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纪检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其间,共开展以老带新、交叉办案11次,组织专项检查210次。
(二)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健全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对接、会商协调和相关情况互通机制,协同做好监狱民警违纪违法线索案件的依法处置和查办。指导各监狱单位加强与驻监检察室的沟通协调,邀请监狱属地纪委监委、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查办。
(三)提升执纪办案质效。加强对各单位纪委的履职评估,建立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的沟通交流机制,有效提高自主办案率,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巡视整改以来,自办案件占比较前五年的自办案件率提升了10个百分点。
五、关于“民警违反工作纪律、以权谋私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编发系统内民警违纪违法案例汇编,制作相关案例警示教育片等“纪法小课”,分层分类广泛开展现身说法教育、参与庭审旁听、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忏悔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民警的纪法意识。
(二)健全刑罚执行制度规范。聚焦执法办案重点环节,制定《罪犯劳动岗位管理办法(试行)》,推动《监狱计分考核罪犯执法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的修订,着力从制度源头防范执法风险。
(三)加强数字执法监督建设。优化监狱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和刑罚执行同步审查系统,开发4个方面19个预警模型,对监狱执法办案的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及时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并落实整改整治。加大“减假暂”类案件问题线索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
(四)规范刑释人员钱款管理。制定《罪犯个人钱款和狱内消费管理办法》,开展罪犯个人钱款管理情况检查,严肃罪犯个人钱款管理纪律,建立罪犯钱款监督数据模型,切实规范罪犯狱内消费,着力防范相关风险。
六、关于“民警‘八小时外’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部署开展“非理性理财、非正常借贷”专项治理工作,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强化教育引导;同时,针对重点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防酒驾醉驾工作,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严格落实组织体系、责任压实、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四个倒查”机制,建立“饮酒报备”制度,引导民警及时进行饮酒报备,已累计抽查30000余人次。
(二)完善队伍管理制度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功能,推行“红满网格”基层治理模式,制定《网格长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压实网格长的监督管理责任,常态开展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切实强化对民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七、关于“‘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数字化项目源头整治。开展全省监狱系统数字化项目源头整治专项行动和监狱自建应用专项调研,对功能重复、使用度不高的自建应用进行整改销号和业务应用迁移改造,实现了监狱自建应用“存量清零”。全面整合“云端警务”和“浙江监狱统一业务门户”中重叠的应用,完成9项核心业务迁移改造,实现罪犯管理、狱政审批、党建服务等5个场景应用的集成运行。
(二)完善信息化项目一体化建设管理机制。编制《监狱系统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全口径管理和统筹建设。规范项目立项、采购、实施、验收、评估等流程,常态化开展项目技术审核把关,及时跟踪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三)加强项目论证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化项目评估、论证和审核机制,实施信息化项目申报管理,杜绝应用系统重复建设、多头建设。同时,通过迭代升级信息化保障平台,增强全系统应用建设的统筹性。
八、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调研检查。围绕信息化项目建设、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廉政风险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查找监督机制漏洞,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及时下发专项检查通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切实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风险防控。
(二)规范重点领域项目招标工作。积极推动省属监狱系统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的修订,规范相关程序和设置条件。同时,加强与监狱驻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大力推动重点项目进入属地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平台,并及时更新省属监狱系统采购评审专家库,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三)强化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管理。深化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制定《罪犯日用品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罪犯日用品清单选取与基准价采集标准工作指引》,明确商品基准价采集标准,确保采价工作公开透明。将罪犯生活物资招标采购事项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强化监督核查,今年以来,罪犯生活物资采购工作实现“零投诉”。
(四)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修订省属监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编发《工程建设领域核心制度要点汇编》,建立监狱新建(购)项目建设方案审批和年度投资计划专项论证机制,从源头上对项目投资进行管控。创新工程建设“廉政监理”工作机制,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升基建工作成效。建立工程建设督导专家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系统内控水平。
(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亲属禁业规定。修订监狱系统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治相关问题。今年以来,开展专项核查,未发现违规情形。
九、关于“局党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作用发挥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推进“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班子自觉强化政策法规的学习,将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列入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同时,修订《中共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江省监狱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浙江省监狱管理局行政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履行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集体决策的主体责任,并加强对基层监狱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持续推进制约长远发展突出问题的解决。将制约省属监狱系统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纳入全省监狱工作要点,列为督办事项,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跟踪进展,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沟通对接协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进问题有效解决。监狱布局调整、外围环境整治取得新进展。
(三)加快推进监狱警务辅助人员制度建设。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调研,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监狱单位警务辅助岗位管理推进先行先试切实发挥作用的意见》,指导监狱单位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在推动警务辅助岗位设置、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先行先试。
十、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落实问题整改。责成相关监狱党委作出检查,并举一反三,对省属监狱单位党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完善支部书记选任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监狱系统党支部(总支)书记选任、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选任支部书记的条件要求,并发挥好“双建争先”系统的数字监管作用。
(三)提升支部书记能力水平。通过制作《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宣讲视频教学片、举办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省属监狱系统党支部书记岗位比武活动等方式,切实提升支部书记的履职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290余场,1700余名基层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参与培训。
十一、关于“激发队伍整体活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优化干部结构。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专题调研,动态更新优秀年轻干部库。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激励民警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局党委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分层分级做好干部结构优化。加强干部选任预审把关,分批分步、有序有力推进局管干部选配,指导基层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巡视整改以来,系统内中层干部学历、年龄结构有了进一步优化。
(二)着力强化干部潜绩意识。制定省属监狱单位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量化积分工作办法,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树牢择优晋升的导向。
(三)规范行权促进履职担当。建设监狱执法管理领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场景并纳入省纪委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场景“一本账S2”。指导相关监狱与驻地检察院联合印发监狱人民警察违规使用警械处罚细则、违反使用警械操作办法的处罚规定等制度规定,划清纪法底线,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民警依法履职担当。
(四)多举措强化暖警惠警。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举办庆祝第四个“人民警察节”等系列活动,加大先进人物表彰奖励力度,举办各类文体和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推进省级模范职工之家建设,提升民警职业荣誉感、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民警职工身心健康有关工作,迭代升级“壹点灵”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十二、关于“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的租赁招标、管理使用。同时举一反三,就同类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同步整改。
(二)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开展意识形态阵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民警个人责任,切实规范民警网络言行。
下一步,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问题整改和长效治理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逐级传导整改压力。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坚持常抓长严,防止问题反复。二是以严实的工作举措抓好整改整治。聚焦罪犯改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罪犯日常管理,运用“数治、法治”手段,构建“整体智治”治理格局,探索罪犯教育改造新路径,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聚焦作风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健全重点公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大监督体系,加大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力度,牢牢把握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动权。三是以完善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将具体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口,以点带面补齐制度短板、消除监管盲区、规范流程标准,推进全面性、根源性、实质性整改。四是以奋力的改革精神推进工作发展。坚持把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改革攻坚项目,突破制约监狱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难题,推动浙江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努力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积极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8256769。
中共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2/t20241211_23103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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