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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应急管理厅党委进行了巡视。2023年1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应急管理厅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厅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6方面35个重点问题进行分工细化,逐个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定期研究整改进展情况,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建立完善制度77项。

  一、关于“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列为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年度学习重点,推动学深悟透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发“安全发展鼎”,释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坚定决心和安全生产责重如山的强烈信号。制定实施《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健全完善“1833”联合指挥体系,不断提升防汛防台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二)加强“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监管,加大以改革服务企业规范发展力度。印发《浙江省“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在宁波召开改革试点工作现场观摩会,推动各地开展达标园区创建,加强园区(厂区)安全管理。制定《浙江省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和房屋市政工程、市政、船舶修造、印染和食品行业有限空间全链条管理措施,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全领域、全过程安全生产水平。

  (三)统筹谋划安全生产检查“综合查一次”。建设安全“4353”应用平台,实现全省各级安委办、专委办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督查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进一步提高检查质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中,将省级指导服务组、技术服务组、联合督导组“三组合一”。印发2024版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迭代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城市运行、旅游等领域的重点检查清单,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关于“筑牢安全屏障营造稳定环境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效落实应急管理主责主业,一体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印发《2024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四重清单”》,细化分解31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实现路径,确保落地见效。定期晾晒2024年应急管理工作“四重清单”,对全厅31类121项重点任务进度进行梳理总结,分析存在问题短板,部署下步工作,倒逼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切实拧紧“责任链”。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构建安全生产全覆盖监测体系,印发《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指导意见》,推动安全生产“四方责任”有效落实。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春节期间全省(含市县两级)累计检查企业(场所)18.7万家,发现问题隐患5.9万个,其中重大隐患34个。

  (三)严防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守牢防灾减灾“生命线”。吸收“1833”联合指挥体系成果,修订各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有效推进应急措施上下衔接。完善联合会商研判机制,明晰高等级预警时席位职责,优化平战衔接,更好发挥“后台”大脑支撑作用。协同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出台“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山洪灾害预警与应急转移避险工作规则、地质灾害人员转移机制,提升局地短时强降雨气象灾害综合应对能力。推进防汛防台基层体系提能升级,组织28个县(市、区)开展先行建设,进一步提升“乡自为战、村自为战”能力。

  (四)推进防汛防台在线平台迭代完善,增强精密智控以及复杂场景下指令高速流转、有效辅助决策的能力。推进防汛防台在线向防汛防台联合指挥平台升级迭代,聚焦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山塘水库河网、海域安全、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等8个防汛防台重点领域,全面梳理12万多个风险点,接入5万多路常用视频监控,为指挥部高效运转、科学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建设县级防汛防台指挥要素“一张图”模块,全面汇聚风雨情等实时监测数据及各类风险点信息,为实战指挥调度提供辅助分析工具。

  (五)健全完善全省各地高效联合指挥、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织牢应急救援“守护网”。制定《浙江省应急救援力量联动工作机制》《浙江省应急救援力量编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应急救援区域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升区域联动效能,形成区自为战、片区互防、省级增援的救援协作联动格局。进一步深化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建立与交通运输、民航、公安、医疗、海事等部门、社会救援力量以及机场、航空等企业的应急航空救援联动机制,健全航空救援调度机制,实现航空救援信息互联互通,提升航空应急资源统筹能力。

  三、关于“发挥应急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作用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优化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等组织架构,推动一体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下设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危化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和城市运行等8个专委会。制定出台《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推动各专委会规范运行、履职尽责。印发《关于整合设立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的通知》,构建了“1+6”组织框架,设立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统筹开展全省自然灾害领域各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理顺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关系,抓好“统与分”的协作。逐步落实省、市、县“交叉任职”,在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兼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的基础上,落实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省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出台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速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一体推进建设。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任务分工中明确省应急管理厅16项、省消防救援总队6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进一步厘清双方职责边界。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地安委办规范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三)进一步厘清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省安委会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科学明确43家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明确低空飞行器等新业态新领域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6月2日,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建立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明确机制的通知》,坚决消除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盲区。6月20日,省安委办印发《气膜馆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明确气膜馆安全监管部门。

  (四)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响应有效衔接,实现指令通达、全面高效调度。修订《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有效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响应等级、应急措施相衔接。印发通知,指导各地按照“1年先行、2年铺开、3年检验”计划,积极开展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行动。全面落实“递进式”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地质灾害人员转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局地短时强降雨气象灾害综合应对能力。深入开展防汛防台“万人大培训”,组织有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开展演练,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应知应会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确保危险区域群众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五)全面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出台加强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建设与运行规范》,出台《站队正规化建设运行要则》,印发《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达标验收与优秀项目评定办法》,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省基层应消治理体系建设。将“实现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全覆盖”作为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力推动。全省1364个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已实现100%全覆盖建设。

  四、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制定下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指引》《硝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指南(试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和《关于加快推进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开展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推进自动化改造,落实风险评估,实施专项整治,有效提升高风险工艺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整治各类问题隐患2696项。组织对全省4280家烟花爆竹企业和零售店开展全覆盖检查,整改问题隐患5298项。

  (二)提高沿海危化品企业抗超强台风能力。将提升沿海危险化学品企业防台防汛能力纳入《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沿海危化品企业防台防汛能力工作的通知》,组织5个沿海地市全面完成335家沿海危化品企业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排查,发现整治问题隐患560项。推动沿海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编制应对超设计标准抗潮、抗风能力应急预案,督促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制定《2024年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将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纳入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三)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力度。指导督促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建设施工、危化品、工矿、旅游、城市运行等8个重点领域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重大隐患存量清零。迭代完善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属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力度。推动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整体嵌入“平安法治”模块,全量纳管566万监管对象。运用安全生产“4353”工作范式,定期对相关重点领域进行风险提示和工作评价。出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指导意见》,要求监管部门强化“三管三必须”,切实压实“四方责任”。

  (四)深入整治隐患排查质量不高问题。优化设区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综合监测方式,取消隐患数量等指标,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平台等无感化监测。强化数据比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线下”动态复核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迭代印发《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版)》,着力解决基层风险隐患找不准、找不对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问题。出台《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印发《浙江省分级分类实施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和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从体制机制上压实隐患排查各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省级检查发现重大问题隐患的通报力度,省安委办联合省委省政府督查办,今年以来聚焦校园火灾多发等先后下发督办单5期、提示单13期。

  (六)清晰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归集国家各部委新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迭代印发《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2024版)》。特别是结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将锂离子电池储存相关内容纳入轻工企业检查标准清单。强化锂电池专项排查整治,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风险排查管控要求,摸排全省17家此类企业,并总结推广宁海县涉锂电池行业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严格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全面梳理排摸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出具报告的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对巡视指出的“出具了虚假、失实或重大疏漏报告”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处罚社会化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28起。优化“安评在线”全过程监管系统,打通与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数据壁垒,提升监管实效。加强优秀安评机构培育,开展“优秀安全评价工作者”和“优秀安评报告”评选活动,对全省安全评价机构实施信用管理。

  (八)增强执法刚性,杜绝只检查不处罚现象。省安委办每两个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数据进行通报,不断压实各地、各部门监管执法职责。制定出台《浙江省应急管理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定》,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月至6月,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共办理安全生产非事故行刑衔接案99件,已立案91件,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件46件。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工矿商贸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00%实施挂牌督办或提级调查。

  五、关于“筑牢廉洁防线和纠治‘四风’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厅党委年初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制定印发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职工“地毯式”“差异化”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一岗一策”制定防控措施。紧盯安全生产检查、培训演练、数字平台建设等形式主义易发领域,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日常监督,持续深化“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工作。不断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自身建设,积极接受驻省经信厅纪检监察组业务指导。

  (二)加强应急救援飞机租赁使用廉洁风险防控。针对飞机招标出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在前期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调离岗位和警告处分以及诫勉谈话的基础上,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时任站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省航空护林站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制定省航空应急救援常态化备勤基地管理规范,进一步严格飞行管理。印发省航空护林管理站采购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将飞行、验收、支付环节始终置于严格监管之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三)大力整治应急管理领域形式主义。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尽量少查台账、多看实效。迭代优化安全生产评价晾晒模型,对各地实施无感化监测。巩固“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成果,将防汛防台在线、森林防灭火等系统功能统一整合至基层智治平台,对于各类信息系统使用率、活跃度等不再列入考评内容。推进制度化长效化建设,制定省应急管理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配套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办文办会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考核,以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合安全生产领域数据填报平台。印发《关于建立数据统一报送审核机制的通知》,编制厅机关重要指标“一表清”,避免重复录入、多头录入。全面完成各地基层应急消防应用与基层智治平台对接工作,实现基层统一使用应急消防应用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编制安全生产数据共享和标准规范,完成389项数据共享清单目录编制。全面梳理整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延伸到基层的应用平台,推动优化整合,实现基层工作人员在一个系统、一个APP上完成各项任务。

  (五)依法依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订计划,依规牵头开展联合督导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建联合督导组,厅机关派员参加实地督导。如2023年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联合督导服务,组建11个省级督导服务组,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派11人参加实地检查;2023年12月,省政府督查室、省安委办组成联合督查组,省应急管理厅派出4名同志参与实地检查。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对2023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组建的省级指导服务组,每轮行前审定工作计划,跟进开展行前廉政教育,对检查结果开展线上抽核,确保工作质量。

  六、关于“加强党建引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觉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政治自觉。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大力推行“一支部一特色”,全面推行支部“堡垒指数”管理,全面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厅党委坚持以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形式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清单化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限和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晾晒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厅党委会会议(办公会议)议题报审程序,明确要求重大事项提前报备,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须确保党委班子符合参会领导人数要求,并同步向驻厅纪检监察组报告,避免临时动议、临时增加议题。

  (三)推动厅机关业务处室之间、厅机关与下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厅党委专题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拓宽选人用人思路和视野。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度培训计划》,分3个专题举办16期培训班,积极提升干部应急管理能力。认真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统筹考虑干部任职经历、年龄、专业等综合情况,推动干部跨业务板块交流。积极探索专班学习锻炼、应急指挥岗位磨炼等干部学习交流新途径。

  (四)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健全常态化培养考察机制,完善近距离考察年轻干部举措,注重通过座谈交流、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实地调研、安排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等途径考察识别干部。采取公开遴选、定向选调、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畅通年轻干部来源渠道,2024年新选调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3名。加大年轻干部培训力度,将年轻干部培训纳入厅机关培训计划,2023年底专门开设一期年轻干部培训班。

  (五)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台账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全面整理机构改革以来11批干部选拔任用文书,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加强对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档案信息核查力度。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对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分类管理。组织厅人事处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专题学习《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改版后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等文件,全面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对标《省直机关“双建争先”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安全先锋·勤廉应急”党建品牌创建,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应急管理部举办的“应急使命·2024”演习中,成立演习现场省市区联合工作组临时党支部,充分释放党建引领效能,圆满完成演习重任,厅机关9名党员干部受到应急管理部个人记功或嘉奖奖励。深化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全面推行支部“堡垒指数”管理和党员积分管理,高标准落实“六强”先锋支部选树,不断提升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手。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总结提炼巡视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管常管远”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1051660;通讯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政编码:310007(信封上请注明“对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jswfh@sohu.com。

  中共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2/t20241211_23103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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