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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委员会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社科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12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社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社科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院党委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单项整改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强化“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领衔办理、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巡视整改责任机制。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并实施工作台账制度、例会制度、整改销号制度等多项制度举措,保障工作进度和整改质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2人;教育提醒3人;建立完善制度19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扛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和“真”“情”“实”“意”的社科工作使命责任,扎实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院党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等专题学习研讨。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选编》,作为党委、支部和党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制定实施《“大学习大调研转作风转文风”活动实施方案》,在全院掀起学习研讨、调查研究、转作风转文风热潮。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向我院主办的“陈亮国际学术研讨会”致贺信20周年为契机,主办“浙学与当代:陈亮思想的当代价值”学术论坛。循迹溯源习近平同志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在江山市白沙村与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全国方志文化村建设现场会。

  (二)助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省域样板。对标“历史文脉赓续行动”,制定《省社科院赓续浙江历史文脉研究出版规划(2024—2028年)》。出台《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研究基地重点工作指南》《省社科院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省社科院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总论”“文化改革篇”“文化工程篇”及《<钱氏家训>的历史内涵与当代价值研究》等8项课题获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立项,积极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等重大课题。在《光明日报》《浙江日报》等重要报刊发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能》《积极开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等标志性成果。编制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地方志文化传承发展的意见》《<浙江省名镇名村志丛书>编纂出版工作方案》,推进全省方志文化传播利用体系和机制建设。

  (三)深化新一轮省院合作推动高水平社科强省建设。按照省委“开展浙江省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一轮战略合作”工作要求,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构建与中国社科院的常态化合作机制。拟订新一轮《省院合作备忘录》,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新一轮“省院合作”院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审议通过并印发《新一轮“省院合作”省社科院工作方案》。通过共同组建课题组,开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浙江探索”重大课题研究。依托中国社科院相关部门,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主题,专题举办高级研修班。计划合作举办“溯源新思想”论坛,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研究阐释省域品牌。借助中国历史研究院的人才资源和学术优势,推动在浙江设立研究基地,常态化开展项目研究。

  二、关于“履行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职能职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辨识度。完善国家课题申报全周期管理,配套编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办事指南(2024版)》,强化国家课题申报专题辅导,提升申报课题数量和质量,2024年立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项。产生重要基础理论研究成果57项,其中学术理论文章36篇、著作21部;获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立项8项,获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立项课题34项。结集出版《浙江大运河方志文献辑存》216册、《东海地方志丛书》202册等古籍整理类书籍6种。完成《解码〈钱氏家训〉》,编撰《吴越国政治研究》《吴越国史料汇编》等专著。组织《西塘镇志》等5部镇村志申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二)健全优秀成果产出激励机制。修订《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业绩考核办法》《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及配套《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突出重要成果、标志性成果的奖励导向,提升科研绩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工作的通知》,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多维度承担省规划课题,5项成果获第二十二届省哲学社会科学奖相关奖项。15位科研人员参与省社科规划年度常规课题申报,实现符合条件的青年科研人员应报尽报的预期目标,最终有10项获得立项。截至目前,2024年获省社科规划课题立项71项,超过上年全年立项课题总数的2倍。

  (三)夯实《浙江学刊》传统优势。通过加强选题策划、强化组稿力度、开设理论研究专栏、完善专家学者数据库、主办或参与主办重大学术会议、严格编辑管理制度等举措,提升刊物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确保《浙江学刊》位列全国学术期刊第一方阵的传统优势。《浙江学刊》2023年度人大复印资料转载量在全省学术期刊中排名第一。

  (四)提升资政研究质效。加强对智库重大选题的统筹谋划和任务部署。积极创新智库成果转化路径,多篇成果被领导批示后成为决策选项,持续优化“选题—解题—转化”工作闭环,相关工作经验被省委宣传部《浙江宣传周报》刊发介绍。受委托开展2023年重大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评估情况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参与有关部门7件政策法规的制定。院智库中心等部门强化决策咨询业务辅导,提升智库研究质量。修订实施《省级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奖励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明确〈智库报告〉评议审稿机制的通知》《关于健全科研人员知情明政工作机制的通知》,提升智库报告质量,助力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强化战略合作,牵头成立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研究智库联盟,主办研讨活动,研讨成果获省委领导批示肯定。由浙报集团杭州分社、省社科院发展战略和公共政策研究院联合出品的《头雁先飞——杭州“深化改革、强基固本”精品改革案例智库报告》在《浙江日报》以24个版面篇幅刊出。完成服务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的《数字经济创新提质的理论机制与浙江实践》等理论成果稿;运用理论发声平台,发表聚焦三个“一号工程”文章18篇;8项课题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2024年度智库课题。

  (五)提升理论宣传传播力影响力。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用互联网思维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持续常态化发布科研成果、重要活动等的图文、视频稿件。2024年以来,接受浙江日报、浙江卫视等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访谈68次,积极开展理论宣讲,持续向“浙江宣传”报送选题70余项,全文投稿11篇,单独采用1篇,阅读量10万+。向《浙江宣传周报》投稿19篇,被采用15篇。为“中国社会科学网”组稿14篇,发表学术类理论类文章5篇;在“凤起苑”刊发学术类理论类文章(含视频)158篇,阅读量42万次;“社科在线”发文212篇,阅读量401.1万次。

  (六)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合作。作为5家地方社科院之一,被吸纳为金砖国家智库合作中方理事会理事单位,常态化参与金砖国家智库合作机制。恢复与韩国全南发展研究院的交流机制,在杭州联合主办中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研讨会,并组团赴韩国联合主办第26届浙江省—全罗南道学术研讨会暨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全南研究院学术研讨会。筹备设立院文明交流互鉴中心,与省历史学会联合举办“第二届文明交流互鉴学术研讨会:世界与浙江”。截至10月份,院党委班子成员率队赴国内多地调研交流10余次,接待兄弟省市社科院来访交流13次,举办各类学术会议28场,主办凤起讲坛报告会13场,与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共同探索“出版+”模式下的新路径,推动成果传播与应用。

  三、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院党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认真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认领整改任务,认真落实整改举措,达到了真查找、真整改,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的目的。院党委聚焦分管工作的交叉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增强党委班子合力的整改意见,严格执行《省社科院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会议筹备、议事程序和会后办理各项规则,确保上会事项做到会前沟通,会中民主,会后执行。优化《省社科院党委会会议议题征集审签流程》,确保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充分征求意见。

  (二)加大科研组织力度。制定实施《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意见》,着力发挥引领和规范全院科研中心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发挥各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跨部门协同攻坚机制,强化闭环管理。对院属相关研究平台的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形成以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研究基地为统领的“1+3+N”科研工作格局。建立并实施非编制研究机构设立、评估、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院属各类非编制研究机构进行清理规范,撤销长期缺少实质性活动的非编制研究机构。

  (三)多措并举推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制定《省社科院2024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将6个方面16项工作列为纳入省委考核的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压茬推进,认真落实各项考核目标。向省委政研室报送我院2021年以来共同富裕理论创新成果。通过暑期专题研讨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我院上半年在理论研究阐释、资政建言服务、浙学传承发展、方志年鉴编撰等方面的工作成效,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变革之路,系统谋划破难开新的思路举措。稳步推进我院数字化改革,上线运行“社科智服”系统(一期)项目,改进优化我院相关工作节点200余个,初步构建了符合我院工作需要的多功能综合管理平台。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委专题听取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分析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建设和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查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举措,形成闭环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压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体系,专题研究并形成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反映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据“五张责任清单”要求,编制实施《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建设、党支部建设等11项重点任务纳入量化管理,以具体化、可操作的项目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二)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召开年度专题会议,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健全党委班子成员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责任机制,不断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纪委书记定期开展廉政谈话,纪检部门加强日常监督,落实督促提醒,严肃批评教育。定期组织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加强纪检和廉政建设工作。建立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按要求配备专门工作力量。针对本轮巡视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年度内控建设监督问题整改等事项,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处理问题线索,主动发现相关问题隐患,加强内部治理,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签订责任书、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形式,健全定期分析研判和警示教育宣传机制。推荐纪检干部进入省直执纪办案人才库,有效提升专职干部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培训、警示教育等重点任务,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夯实党员干部的廉政思想根基。

  (四)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排查,确保不发生违规使用的情况。制定实施《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涉及“干部退休后仍占用原办公用房、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办公用房进行分析处理,明确相对集中办公的管理原则和条款,对超标使用者及时警示提醒,立行立改。对已报备的举办年度重大会议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程序,杜绝事后审批等情况发生。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及时调整内部控制组织评价与监督机构组织设置,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院各项采购事项进行精细化、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严格落实外出讲课和参加学术活动报备制度,制定实施《干部职工院外讲课及参加学术活动管理规定(试行)》。对横向课题管理、与外单位合作共建科研平台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解决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五、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精神,切实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院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同志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诉求,做好思想沟通和工作指导。召开青年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新进人员座谈会,充分建立与青年干部的沟通交流机制。编制《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组织实施院内社科研究系列职称推荐评价体系优化完善工作。优化省社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切实提高40岁以下干部比例,优化干部结构。推进干部多岗位历练和全方位成长,实现5名部门主要负责人、11名干部轮岗交流,有效提升人岗适配度。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严把干部档案“入口关”,优化细化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强化考核正向激励机制,开展年度中层正职集中述职,召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制定实施《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建立量化赋分评价体系。加大人才招引力度,2023年引进硕、博士11人;2024年公开选调3人,公开招聘博士7人。

  (二)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将2024年确立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年,组织实施《关于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年” 深化推进“双建争先”工程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机关党建质量不断提高、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凸显。对院各党支部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在深入调查分析有关党支部问题发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以内设机构为单位优化设置各党支部,推动党建和业务相融合。设置年度党建考核赋分内容,在年度考核中综合运用。依据党内制度规定,履行选举程序,配齐配强支部委员,健全支委会会议制度。编制下发《党支部工作指南》手册,每季度末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机制。开展党内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专题培训,持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六、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社科领域微改革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我院全面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请示,积极与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激活科研型事业单位活力微改革事项。通过组织修订考核和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制度机制引导作用,努力提升科研人员创造力和科研活力。

  (二)加强行政管理。制定实施《周转房租赁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用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对我院主办或承办的科研会议、论坛活动,严格履行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审批和报备管理,并进行全面核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举办重大会议审批留痕管理,确保审批流程规范透明、线上追溯。对会议经费使用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落实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意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三)深化勤廉建设。制定《机关纪委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优化调整勤廉单元建设具体实施方案。打造“勤廉小单元”特色品牌,1个部门党支部被确定为省直机关2024年度先锋支部、省直机关先进支部。1人获省直单位“十佳支部书记宣讲员”称号。充分发挥我院理论研究优势,把弘扬清廉文化、研究清廉浙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的重点,我院专家主编的论著获得2023年省廉洁文化优秀成果奖。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培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撰写廉洁家书、案例通报、观看视频等,进行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性观念和纪法意识。

  下一步,省社科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我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目标导向,高标准抓好后续整改。对当前尚未完成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紧盯整改进度,直到彻底完成、全面清零。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二是强化效果导向,全力实现标本兼治。坚持巡视整改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精准施策,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有组织的科研”有效整合资源,为科研人员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切实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强化整体推进,持续放大巡视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主题主线,牢固树立“科研组织化、平台特色化、智库专业化、成果集成化、管理规范化”的思路理念,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7582;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620号;电子信箱:zjssky@zj.gov.cn。

  中共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412/t20241211_23103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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